牧野区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位于新乡市市区中北部,东西横穿整个新乡市区。牧野区辖7个街道、辖区人口33万(2016年)、总面积80平方千米。2017年牧野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65.8亿元。牧野区古属冀州,商汤时期为京畿之地。境内遗存有春秋时期卫国贤人蘧伯玉故居和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以及太公庙、兴国寺等市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2004年,牧野区辖东干道、北干道、花园、荣校路、新辉路、卫北、和平路7个街道和王村镇、牧野乡,共57个行政村和34个社区。卫滨区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寒夏热,秋凉春早,历年平均气温14℃。7月最热,平均27.3°C ;1月最冷,平均0.2°C ;年平均降水量573.4毫米,无霜期220天,2012年日照时间约2400小时。2004年,牧野区实现生产总值95587万元,比2003年增长1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640万元,增长0.6%;第二产业增加值66479万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16468万元,增长8.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366万元,一般预算支出9447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4839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869元。
牧野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